
我查了查,这个行政处罚的暂行办法还就是法律的范畴,暂行的办法也是法,有效追诉时效性是两年。也就是说2021年10月15日以前的咱就不提了,只看两年之内的。
别的地方不说,我在的城市没证儿的多了,这可能出现史上唯一一次老百姓包庇违法行为的现象。当然有证的估计也得有一半以上违法了,问题是人家得活着啊!要我看,哪个城市也差不多吧。不过也确实有几百上千一节课的老师存在,其实这样的老师也并不太多,毕竟市场行为有需求但是也得看供需关系。这年头儿,啥东西不是有贵有便宜的?
要说严格执行,那么多领导家孩子都补课呢啊,要说柔性执法,我的意思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,那政府的公信力何在?总起来说,堵不如疏!目前有证合规的校外机构继续经营也没问题,以后培训课程继续涨价是必然了。以后面对小的机构或者个人开班就没有招生了,估计都得跟入会似的有介绍人了,银行又得热闹了,毕竟都得收现金了。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的事儿似乎大家都快轻车熟路了。
也难怪很多网友对这个暂行的办法进行热议,毕竟这个办法初衷虽然是好的,但似乎太政策了。要说清除资本对教育的控制,要说减少学生负担,要说避免老师课内不认真讲,我们都理解而且举双手赞成。但是如此严苛的“允许培训”条件似乎在各行各业都不好见得到。在职老师公益讲学科课都不行了,这是不是有点矫枉过正了?办法里也有很多人性化从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,也是有柔性执法的很多体现。但,结果就是没有举报就查不到还越来越贵!
越来越多的网友都对这个暂行办法发出了不是支持的“一边倒”的声音。其实,我看也不是不支持,只是“双减”以来还有大量的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办学情况,还有大量的在职老师私自开班,给人的感觉就是主管单位不作为,治理不到位。殊不知,校外培训已经降温从98摄氏度凉到了不到36摄氏度了,已经凉了。凡事都需要一个过程。治理,无非是去其糟粕的保证;惩罚,更多是明知故犯的震慑!
